陕西三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航通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与陕西三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9)陕0117执46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北航通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长城铁塔制造有限公司、陕西三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以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由自愿撤回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9)陕0117执460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