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3民终909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三亚市三亚湾路美丽新海岸小区8栋1108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D座10层1005、1006**。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万泉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7民初101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亦未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张 尧 审判员 尹 伊 审判员 **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