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跃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奇跃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江西昱元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0382执恢33号申请执行人奇跃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二路**,组织机构代码:693865452。法定代表人:**。被执行人江西昱元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神农西大道**织机构代码:664763262。法定代表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382民初8985号民事判决,本院于2021年1月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奇跃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昱元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事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1)浙0382执恢33号一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林浩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代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