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鲁1329执2166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临沂市兰山区顺君财木业板材厂。
被执行人:山东亿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7月20日作出(2021)鲁1329执216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山东亿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的存款XXX元。现债务已经清偿。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亿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的存款XXX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