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清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浙江宏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清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02执2664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02民初193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6月1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宏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中清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协助将被执行人浙江中清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名下浙江迅宇建设有限公司70%股权变更至申请执行人浙江宏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被执行人并向本院交纳案件执行费50元,诉讼费54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