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章丘三建弘信建筑有限公司

**、山东弘信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4执恢182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弘信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2009)章民初字第289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山东弘信建设有限公司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2年3月15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2009)章民初字第289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