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筑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某甲有限公司;青海某乙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玉树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青2701执483号 申请执行人:青海楠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青海筑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青海楠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青海筑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321525元,执行费4722.88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318448.74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人民币3076.26元。本院已于2025年4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青海楠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青2701民初629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