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二市政有限公司

淮安市第二市政公司与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812执恢160号
(2013)浦执字第1514号
吴冬冬、汪贵:
吴冬冬与汪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3)浦商初字第141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