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园顺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等合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京0116执2590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北京兴园顺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102583825。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京03民终8173号,已向被执行人北京兴园顺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北京兴园顺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接到执行通知后立即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北京兴园顺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以及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撤销北京市兴园顺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的股东会决议进行的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启军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  李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