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恒建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卓尔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1102执保1048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0号乐橙商务广场C座1603室。
被执行人河北卓尔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高新开发区顺兴街58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河北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河北卓尔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8)冀1102民初3725号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人申请网络查控,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冀1102执保104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