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奥德空调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大连奥德空调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举 证 通 知 书
(2022)辽0281民初1428号之二
大连奥德空调集团有限公司:
***与大连奥德空调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指定本案的举证期限至届满。你方应当在该期限前向本院提交证据,逾期提交,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特此通知。
zdqz立案审判员曲伟娜
审判员  曲伟娜
书记员  徐铖铖
徐铖铖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