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某某玻璃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某某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苏0613执恢849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某某玻璃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某某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某某玻璃有限公司与江苏某某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案号为(2023)苏0613执923号,本次恢复执行标的人民币204316.67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执行费2965元已在首次执行中收取。至此,陕西某某玻璃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苏0684民初5318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