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富阳区土地储备中心、浙江银灿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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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11执3364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市富阳区土地储备中心
被执行人浙江银灿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市富阳区土地储备中心与被执行人浙江银灿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到位案款353080.11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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