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326执179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富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翔路912号,组织机构代码:723622719。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住所地平阳县水头镇菜场街2号,组织机构代码:002535404。
法定代表人:钱况。
申请执行人浙江富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