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与被告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顺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黑0108民初438-1号
本院2021年3月5日对原告***与被告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顺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黑0108民初438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该裁定书第3页正数第十一行中“;”补正为“。”此后增加一行“案件受理费7050元(原告***已预交),全部退还。”
审判员  国庆辉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  刘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