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案件裁定书
(2021)湘12民辖终3号
上诉人湖南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湖南豪迅电梯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北京佰健势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20)湘1202民初6194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上诉人湖南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案审查期间申请撤回上诉,是其自行处分民事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在本院审查过程中,上诉人湖南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向本院提交申请撤诉报告,请求撤回上诉。
准许上诉人湖南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曹家红
审判员 聂从容
审判员 蒲少良
法官助理曾续维
书记员张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