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424执1866号
申请人:柘城县华信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柘城县陈青集镇崔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4MA3XFAQH6M。
法定代表人:郭桂兰,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旭东,河南振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河南中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商丘市睢阳区归德路与香君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0769470159E。
法定代表人:张永昌,系该公司总经理
柘城县华信建材有限公司与河南中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1700.00元,其中,本金70000元,违约金50000元申请人柘城县华信建材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执行费1700元由被执行人河南中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被执行人河南中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0日将该款支付给申请人柘城县华信建材有限公司。至此,柘城县华信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424民初282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履行完毕,(2020)豫1424执1866号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