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白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市人民政府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市白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皖1182执1007号
申请执行人:**市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安徽省**市龙山路中段。
负责人:申正勇,任**市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吴辉,**市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被执行人:**市白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市工业园区灵迹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27448578087。
法定代表人:王峰,任总经理。
被执行人:**市城东农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市梁郢小区城东农贸市场楼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233670946XR。
法定代表人:赵万虎,任经理。
**市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诉**市白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城东农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市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市人民法院(2019)皖1182民再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3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2022年5月17日申请执行人**市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被执行人**市白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和解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孙体玉
审判员  卞广庆
审判员  张为凡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王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