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591执1809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新纪元地基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东营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1970年9月23日生,汉族,个体,住山东省临朐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新纪元地基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山东新纪元地基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愿申请撤销本案的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鲁0591执180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法官助理韩笑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