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鼎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非诉执行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2)黔0221执1395号 申请执行人: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所地: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广场社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局局长。 被执行人:云南正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案由:行政非诉纠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0221行审6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云南正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非诉纠纷一案中,2022年4月21日,被执行人云南正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该笔款项全部履行完毕。 至此,本案特以执行完毕方式报结案,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