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鑫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河北永鑫建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冀0184执保645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河北永鑫建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保全申请立案执行,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后,发现被申请人名下有足额银行存款,根据申请保全标的冻结了其存款,现已保全完毕对该案进行结案处理。
审判员  林建信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  王子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