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银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阮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7)冀1121执保128号
申请人:阮胜,男,汉族,1969年5月6日出生,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宏益胡同3栋5单401室,现住枣强县民学小区1号3单302室。
被申请人:枣强县银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址:枣强县富强路幸福街。
法定代表人:窦宝磊,职务:经理。
被告:窦宝磊,男,汉族,1980年1月23日出生,现住枣强县枣强镇胜利南路花园村***三号。
本院在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枣强县银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窦宝磊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申请人**申请2017年5月6日经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系统将窦宝磊名下邮政银行枣强县支行账户62×××96存款冻结20万元,已冻结98.58元。农业银行衡水市路北分理处账户62×××62存款冻结20万元,已冻结0.02元,轮候冻结199999.98元。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账户45×××10存款冻结20万元,已冻结185.53元。中国银行枣强支行账户00×××99CNY0存款冻结20万元,已冻结100.57元。中国银行衡水车站支行账户00×××27cny0存款冻结20万元,已冻结59元。工商银行河北省衡水枣强支行账户04×××66存款冻结20万元,已冻结82.07元。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