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银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枣强县银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1181执保15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7年10月7日出生,汉族,衡水市冀州区。
被执行人:枣强县银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窦宝磊,经理。
被执行人:窦宝磊,男,1980年1月23日出生,汉族,枣强县国税局家属院*号楼*单元***室。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枣强县银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窦宝磊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18)冀1181民初2308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查封。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冀1181执保154号案件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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