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华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石家庄西郊供热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石执字第00005-4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华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石家庄西郊供热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4年12月16日作出(2015)石执字第00005-3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石家庄西郊供热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44万元,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石家庄西郊供热有限公司在银行144万元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