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沧州路桥工程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冀0902执362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62年6月24日生,住沧州市肃宁县。
被执行人沧州路桥工程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18353016。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沧州路桥工程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沧劳人仲案裁字(2015)138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沧州路桥工程公司银行存款548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