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0724执保221号
高台县三顺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高台县三顺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保全,已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卡内存款31203.57元,未冻结93378.43,原因为账户余额不足。至此,申请人高台县三顺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甘0724执保221号案件已部分保全,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