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鲁1502民初9688号
原告:***,男,1973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告:***,男,成人,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告:***,男,成人,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告:***,男,成人,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告:***,男,成人,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告:***,男,成人,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告:***,女,成人,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告:山东聊城联友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法人代表人:***,经理。
被告:山东九州高科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原告***与被告***等被告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指定期限内未缴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