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进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现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豫06执恢5号 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益民土地复垦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进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现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益民土地复垦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豫06民初4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河南益民土地复垦有限公司已将剩余执行款3836721万元交纳至本院案款专户,执行案款3817321元已向申请执行人中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发放,执行费19400元已上交省财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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