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繁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繁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十方小马往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湘0102执9605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繁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繁盛。
被执行人:湖南十方小马往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意郎。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湘01民终546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15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即日内履行前列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提取湖南十方小马往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收入90781.1元(暂未计算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周娜
审判员  李丁
审判员  王成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