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春泰建筑有限公司

会理县春泰建筑有限公司、会理县建筑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会理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3425执保30号
会理县春泰建筑有限公司、会理县建筑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会理县春泰建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会理县建筑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被申请人会理县建筑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位于会理县(会理房权证会理字第××、00××04、00××05、00××06、00××07)的房产(共659.1平方米)。本院依法作出(2020)川3425民初13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
本院于2020年5月27日向协执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查封被申请人会理县建筑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会理县(会理房权证会理字第××、00××04、00××05、00××06、00××07)的房产(共659.1平方米),查封期限两年。
现(2020)川3425执保30号办理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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