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冀0502执989号
申请执行人:粘**,男,汉族,1954年7月26日出生,汉族,现住邢台市开发区。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59年4月25日出生,汉族,现住邢台市开发区。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4年5月25日出生,汉族,现住邢台市临**县。
被执行人:河北邢台荣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邢台市钢铁**路兴化街**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临西县众诚公路工程有限,住所地临**县城县城。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粘**与被执行人***、河北邢台荣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西县众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粘**、***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6)冀0502执98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翟现东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