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河北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0702执86号
申请执行人***,女,1969年4月15日出生,汉族,现住张家口市高新区。
被执行人河北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南关。
法定代表人吕奕龙。
本院在执行上列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1)东商初字第224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于2019年4月15日向本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冀0702执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李桂滨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  朱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