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宏混凝土有限公司

因在预拌商品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工程存在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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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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