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胜建设有限公司

宏胜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浙0803执33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宏胜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74412476X8。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北京盈科(义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76年11月0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光山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本院在执行宏胜建设有限公司与***(2023)浙0803执330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3年7月14日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23)浙0803执330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