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邵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湖南红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1228执414号
本院于2020年8月3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湖南红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南红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工程履约金5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9.2万元,合计14.2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570元、财产保全费1230元,共计诉讼费2800元,执行费203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