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冬里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冬里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1002执1809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冬里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经区。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4年12月11日出生,住威海市环翠区。 申请执行人山东冬里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1002民初14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石头款等**元,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交纳案款**元,转付本案执行费**元,剩余款项给付申请人,故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1002民初14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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