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1002执1809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冬里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经区。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4年12月11日出生,住威海市环翠区。
申请执行人山东冬里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1002民初14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石头款等**元,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交纳案款**元,转付本案执行费**元,剩余款项给付申请人,故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1002民初14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