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建发展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0111执133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武汉城建发展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1月4日立案执行的(2021)云0111执133号***与武汉城建发展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云0111民初229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应支付205000元及利息,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支付205000元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武汉城建发展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结案。故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