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泰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自贡市世超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自贡市泰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302执72号

自贡市世超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自贡市泰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自贡市世超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自贡市泰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75457.4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1125.10元本院已于2021年2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自贡市世超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指定收款人余婷。至此,自贡市世超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3民终51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