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林周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藏0104执恢1号
林周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林周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0000元已全部于2021年3月8日支付完毕,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执行费1400元经双方沟通由申请人从案款中缴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