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内0581执1144号
**、盐城市百川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与盐城市百川电站设备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9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0155.00元,其中,本金49000.00元,诉讼费520.00元,执行费635.00元。本院已于2019年10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内0581民初86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周航
书记员 王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