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渠汇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因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当事人应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公示截止期: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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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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