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艺术有限公司

重庆***饰建材有限公司与重庆国际艺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05民初13267号 原告:重庆***饰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忠县中洲街道红星路34号9-51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3MA60072932。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重庆国际艺术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6号第8幢第4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621911464G。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饰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国际艺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饰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饰建材有限公司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其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饰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223.52元,减半收取3611.76元,由原告重庆***饰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