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益阳市文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万砥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903执4019号
申请执行人:益阳市文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黄溪桥村建新组。
法定代表人:黄军。
被执行人:万砥建设有限公司,住所益阳市高新区江金社区**。
法定代表人:刘庆丰。
申请执行人益阳市文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万砥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湘0903民初5018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人益阳市文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立案中,被执行人万砥建设有限公司履行了义务,申请人执行人益阳市文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书面申请结案并自愿承担本案执行费。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确认申请执行人益阳市文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万砥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