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鄂赤壁行非执第00112号
申请执行人赤壁市国土资源局(下称国土局)。机构代码:01134641-0。
法定代表人***,局长。
被执行人湖北华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构代码:69179321-3。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赤壁市人民法院2014年12月9日作出的(2014)鄂赤壁行非审第00112号行政裁定书,向被执行人湖北华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湖北华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被执行人湖北华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了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赤壁市人民法院(2014)鄂赤壁行非审第00112号行政裁定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