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1091执保490号
申请执行人:***,女,1975年7月6日出生。
被执行人:威海意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威海意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翠红于2020年7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为保证案件的执行,本院决定对威海意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威海意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801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