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华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潍坊伊粒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华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0792执8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潍坊伊粒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潍坊华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0792民初20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潍坊伊粒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执行,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潍坊华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45560.76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潍坊华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价值相当的财产。动产期限为二年,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玉乐
书记员  王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