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昊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与河南昊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502执58号
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申请执行人)、河南昊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与河南昊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77372.9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91540.92元,其中,本金477372.92元,案件受理费7104元,执行费7061元。扣除执行费后剩余484479.92元本院已于2021年2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申请执行人)。至此,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豫0502民初152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