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晨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晨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2)辽0102执1567号之一
沈阳晨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未履行(2021)辽0102民初20133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我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单位)发出执行通知书。
如你(单位)已经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认为申请人据以申请的文书未生效,请当事人本人(被执行人是单位的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于三日内向本院书面说明情况。
本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浩然、包晗83219522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