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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必盛自动门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城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14民初20489号
原告北京凯必盛自动门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城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北京城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北京凯必盛自动门技术有限公司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北京凯必盛自动门技术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凯必盛自动门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王开艳
书 记 员 成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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