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真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与上海真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 安 市 阎 良 区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 0114 执806号 ***、上海真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上海真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陕0114民初240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上海真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上海真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0656元及利息(以10656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负担案件受理费48元,承担本案执行费61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上海真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履行案款11285元(含利息581元),现已发还申请人***。执行费61元已缴纳,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 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4 执80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 2021年7月12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